学府雁苑购房职工:
雁山学府雁苑小区职工住宅建设工程接近尾声,签订合同与接房交钥匙工作将在本学期放假前进行,为做好相关工作,让购房职工提前准备款项及有关事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确定产权证加注姓名。签订合同时,将正式填入购房职工姓名,夫妻名字可以填写任何一方或者均写入购房协议,已婚职工需提供产权姓名加注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旦录入不得更改。
2、确定首付款及贷款金额。为帮助需要贷款的职工准确填写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数额,定于7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邀请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工作人员到学校工会现场办公,请需要贷款的职工务必参加,为签订合同做好准备。首付款一旦写入合同不得更改,若更改责任将由职工个人承担。
3、签订合同时,须交清如下款项:
(1)管道燃气初装开户费:2800元/户;
(2)有线数字电视入网费:288元/户(机顶盒、收视费开通时自付);
(3)新增用水户初装开户费: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2600元/户,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上5200元/户;
(4)新增用电户初装开户费:(另行决定);
(5)预收一年物业管理费:非电梯楼0.75元/平方米/月,电梯楼0.9元/平方米/月。(含物管费、生活垃圾清运费、智能卡管理费、电梯使用维护费、公共部位公摊电费、高层楼栋用水加压费等);
(6)产权证办理费:实行包干制,其中一房户型300元/户,2房户型400元/户,3房户型500元/户,4房户型600元/房,4房以上700元/户。
4、签订合同后要领取钥匙的,必须交清前几期余款和第四期住房款,一次性交清款项的住户需交清尾款。为避免签订合同交房时人多繁忙,等待时间长,定于从2014年7月8日—9日上班时段开始在学校财务处收取上述款项,届时凭收款单据直接签订协议。
各购房职工交款详细清单可提前向校工会领取。
5、签订合同后还未交清房款的,可凭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办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在交清规定房款后,可领取钥匙。
6、涉及有夹层、阁楼、露台的购房户,在签订正式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并按补充协议约定交清有关款项。
联系电话:5896451 尹老师、汤老师、关老师
桂林学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