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女工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城乡妇女参与桂林“两个建成”的热情与活力,引领广大妇女为桂林“两个建成”作出新的贡献,桂林市妇联决定对2015年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并于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将推举优秀女教职工到桂林市参评市巾帼建功标兵。参评条件见附件1。请有意申报巾帼建功标兵个人的分会,由各分会推举1名优秀女教职工参评,并填写《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主要事迹”内容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在800字以内。各分会于2015年12月17日前交到校女工委办公室(屏风校区体育馆附楼三楼301)或者雁山工会办公室(行知楼B座607,电话:8983050),电子文档发邮箱234342160@qq.com。联系人:兰子碧。 联系电话:5896812。
附件1:市巾帼建功标兵条件
附件2: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校工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