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批崇左疗休养活动圆满完成!         炎夏送清凉 暖心聚合力——校工会开展“夏送清凉”慰问活动         校工会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游园系列活动         激战正酣!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足球精英赛进行时         冬日暖心惠民系列—2025年教职工会员生日蛋糕慰问品品鉴会顺利进行   
计生工作

通知公告
新闻快讯
政策法规
计生园地
办证指南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桂林理工大学主页
 ※ 
当前位置: 首页>>计生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办理的通知
2016-12-15 15:09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计生协会的工作部署,为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范围、保险费及保险责任

户籍为桂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生育行为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其家庭成员(即夫妇、子女)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额最高合计1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详细责任描述详见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产品附件)

二、补助标准

1、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子女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区级财政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0元。

2、其他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子女以及第1条规定的计生家庭中的父母为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5元。

三、保期:一年。

四、办理方式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实行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制。

1、居住在我校辖区,自愿参加关爱保险,符合保险条件的计生家庭提交保险人的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户口簿复印件到计生办进行材料初审。

2、公示5天,无异议后,代收取保费,上报东江街道计生协会。

五、办理时间、地点:

1、每月18日前计生办收取材料。

2、地点:计生办(体育馆附楼118室)

3、联系电话:5896619

附件:

1、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产品介绍

计生办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附件1: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产品介绍.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桂林理工大学工会网站 版权所有 电话:(0773)5896451 传真:(0773)5896440 E-mail: gonghui@g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