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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雁山职工住宅购房契税的通知
2014-09-19 09:27 桂林学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各购雁山住房职工: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购买住房须在签订合同取得备案证明后一个月内缴纳购房契税,契税由购房户自行到税务部门足额缴纳。目前我校雁山职工住宅已经有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6A栋均已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请购买了上述楼栋住房的职工尽快到工会办公室领取自己的备案证明,到房产局交易大厅三楼契税缴纳窗口缴纳契税,并及时将缴纳契税的发票一联交工会办公室,以便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未缴纳契税的购房户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

契税缴纳时间期限为备案成功后一个月内,逾期税务部门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收取滞纳金。逾期造成滞纳金责任由购房职工自己承担。

据了解,目前契税收取比率为:第一套住房:90平米以下按购房款1%收取,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按1.5%收取,144平米以上按3.0%收取。第一套住房需到房产局档案室开具一套房证明。第二套及以上:无论大小均按3.0%收取。(本收取比率以税务部门实际执行标准为准)。

缴纳契税须携带的文件资料:

第一套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证明等。

第二套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证明。

契税缴纳地点:桂林市房产交易中心三楼契税缴纳窗口。

契税缴纳只能用银行卡缴费,不收取现金。

详细信息见工会网页“资源下载”附件。

桂林学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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