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广大教职工:
为做好广大教职工订购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订购办法》详见附件1;《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资金筹措办法》详见附件2。
2.符合购买资格且具有购买意愿的教职工填写《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订购确认表》(附件3),于2015年6月15日—17日,带订购确认表并按照《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资金筹措办法》规定到学校财务处(屏风或雁山校区)交纳第一次借款。
3.6月18日—22日,购房职工携订购确认表、交纳第一次借款凭证和选房排队顺序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学府雁苑第四批职工住宅订购办法》第四条第8款)到学校工会登记,同时交订购确认表和选房排队顺序证明材料复印件。
桂林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