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女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城乡妇女参与桂林“两个建成”的热情与活力,引领广大妇女为桂林“两个建成”作出新的贡献,桂林市妇联决定对2016年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桂林市巾帼标兵岗进行评选,并于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将推举优秀女教职工、女职工集体、巾帼文明岗到桂林市参评市巾帼建功标兵。参评条件见附件1、2、3。请有意申报的分会,由各分会推举1名优秀女教职工参评,并填写《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先进集体请填写《桂林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市巾帼文明岗请填写《桂林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主要事迹”内容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在600字以内。各分会于2016年12月22日前交到校女工委办公室(屏风校区体育馆附楼三楼301)或者雁山工会办公室(行知楼B座607,电话:8983050),电子文档发邮箱234342160@qq.com。联系人:兰子碧。 联系电话:5896812。
附件1:市巾帼建功标兵、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市巾帼文明岗的条件
附件2: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附件3:桂林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桂林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12月14日